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状况,加强教学工作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十一周至第十三周(2019年11月4日至11月22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学院(部)结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东林校教【2016】30号)、《东北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东林校教【2016】5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以下检查工作,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
(一)常规检查
1. 院(部)教学工作
(1)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2)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状况:教学管理制度及规定等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及时改进;
(3)学院(部)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任务的实施情况;
(5)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实施情况;
(6)教学档案建立及归档情况。
2.教师教学工作
(1)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方面;
(2)教师对课程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等)质量进行自查。
各学院(部)除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开展其他方面的检查。
(二)专项检查
1. 教学秩序检查。主要抽查教师是否组织课堂教学秩序,是否按时上下课或者找他人代课;抽查实验课、青年教师和新教师(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未满两年)的课堂教学情况。
2. 教学文件归档情况,尤其是试卷(包括阶段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和整理归档情况。
3. 考风考纪检查。主要包括监考教师到位情况、考场秩序情况、学生考试违纪情况等考试环节。
4. 本科生导师制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本科教学运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组对各学院(部)教学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各学院(部)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收集反映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问题分类汇总报至教务处。
3. 各学院(部)可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教学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三、检查结果
1.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及时总结,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真正落实到位。
2.各学院(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总结要有数据、有分析,措施和意见要具体。并请于11月29日前将汇总表、工作总结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519室),其它检查材料各学院(部)自行存档。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