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从2020年7月15日起开始实施2019年度教学标志性成果的网上申报工作,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绩效奖励内容和实施办法
对于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国家级和省级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学名师、指导大学生专项竞赛)进行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方案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标志性绩效实施方案》中的《东北林业大学教学标志性绩效实施方案》(参见附件1)。
二、申报说明
1.申报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网站左侧链接),输入用户名(统一使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10位数的教工号)和密码,进入主页面,点击“教学奖励”,选择页面左侧的教材建设、教师教学奖、大学生专项竞赛相应条目,选择所属单位,且获得奖励年度为“2019”后,点击“查询”,进入下一级菜单后,点击“增加”,按条件录入相关数据(多人获奖者务必标明奖金分配比例、分配人的教工号),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在“操作”条目中,点击“附件”,上传佐证材料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或PDF),确认无误后,勾选此条记录,点击“送审”,数据录入完成,并将纸质佐证材料报送至本单位教学秘书。教学标志性成果除教材建设、教师教学奖、大学生专项竞赛以外的项目,以教务处下发学院项目确认表单的方式进行确认,无需填报系统。
2.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0年7月15日8:00,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7:00。
3.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数据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初审获奖励年度、级别、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由教学秘书统一上报教务处,如果有误,提醒教师删除上报记录,上交佐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17:00。
4.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将于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4日对各单位数据进行复核。
5.此次教学标志性成果绩效奖励的申报工作采用各教学单位、学校两级审核的方式。
6.文件的详细内容解读及有关数据录入、提交、审核等方面的问题,申报人请直接咨询本单位的教学秘书。
三、注意事项
1.各项教学奖励由我校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各项教学奖励参与人员的奖励分配比例由申报人决定。
2.2019年教师教学竞赛请填写到“教师教学奖”条目下,获奖名称填写比赛名称,具体比赛名录见2012-2019教师教学竞赛目录(附件2)。
3.指导大学生竞赛获奖项目中,具体学科竞赛名录见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附件3)和学校单列计划竞赛名录(附件4)。
4.每项申报信息需在系统内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为原始材料扫描文件或网页截图,文件格式为:JPG或PDF。教材需上传封面、版权页和前言等佐证材料。
5.各项申报数据录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需在系统内单独或批量提交送审,送审后申报信息进入审核状态,申报人将不能修改申报数据。
联 系 人: 林峰
联系电话: 82190499
教务处 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 创新创业中心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