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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科】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8    点击: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附件1)和《东北林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附件2)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选用的教材(含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及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数字教材、境外教材等)。

二、选用原则

1. 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 质量第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对应的课程统一选用相应教材;其他课程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优先选用近四年出版新编(修订)教材(附件3-6)。所有开设课程原则上必须选定教材,选用讲义、教案替代教材,须以公开出版教材中无相同、相近或相似的教材为前提,鼓励选用新形态教材。教学内容应依据选用教材进行适当调整。

3. 适宜教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同一门或采用同一教学质量标准的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种教材。确因开展教学改革需要,须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教研室(课程组)集体讨论,院(部)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选用。

4. 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工作流程

1. 各院(部)组织教研室(课程组)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对开设课程的教材进行集体决策,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7)。

2. 各院(部)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对其政治性、学术性、适用性进行审核,提出审读意见。通过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用教材,形成院(部)教材选用目录,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备案。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审核工作,遵守有关纪律和程序,院(部)党委对该工作负总责。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东北林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7)、《东北林业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汇总表》(附件8)、公示材料(所有材料交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8同时提交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材科(综合办公楼533)。

教材选用目录备案后,各院(部)应以此为依据征订教材;如更换选用教材需重新进行教材选用审核并报备。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451-82190361

                                                                  教务处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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