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状况,加强教学工作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9-11周(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11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学院(部)结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东林校教〔2016〕30号)、《东北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东林校教〔2016〕5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保证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一)常规检查
1.院(部)教学工作
(1)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状况;
(2)教学质量四级测评的执行情况;
(3)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4)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实施情况;
(5)实验、实习等教学任务的实施情况;
(6)教学档案建立与健全情况:教学管理制度及规定、管理成果总结及归档等情况。
2.教师教学工作
(1)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方面;
(2)教师教学基本文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讲稿)的规范;
(3)教师对课程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等)质量进行自查。
各学院(部)除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开展其他方面的检查。
(二)专项检查
1.教学秩序,主要抽查教师是否组织课堂教学秩序,是否按时上下课或者找他人代课;抽查实验课、青年教师和新教师(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未满两年)的课堂教学情况;
2.考风考纪,包括监考教师到位情况、考场秩序情况、学生考试违纪情况等考试环节;
3.本科生导师制,包括本科生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情况及效果;
4.学业帮扶,包括学业预警及退学试读学生帮扶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于10月2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和学院(部)师生座谈会安排报教务处。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组对各学院(部)教学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各学院(部)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座谈会、发放问卷等),收集反映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问题汇总后在教师座谈会上向相关部门反馈。
3.各学院(部)可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教学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三、检查结果
1.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及时总结,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真正落实到位。
2.各学院(部)要结合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师生座谈会等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报告,总结梳理本学院(部)当前阶段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措施和建议。
3.请于11月11日前将汇总表、工作报告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办公楼519室),其他检查材料各学院(部)自行存档,随时准备学校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东北林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