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此次数据报送内容为2022—2023学年全体在校生的实习情况。后续每月上报上月完成的实习数据。
实习是指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教学环节。需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培训等活动不包含在此次信息采集范围内。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工作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二、报送流程及时间要求:各学院请于2022年2月21日16:00前将信息报送表(附件1)填写完毕并发至邮箱34043053@qq.com,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学院负责老师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了解数据填报操作,梳理相关问题。请学院负责老师在2月24日14:00-15:00通过直播方式观看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培训会(直播网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l/jjJrGB2pl2zG)。请各学院组织完成填报实习监管数据表(附件2)和实习培养方案(附件3)(填写参照附件4和附件5),于3月20日前完成数据上传,3月31日后逐月更新实习相关数据。
附件1: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二级学院专员信息报送表
附件2:实习监管数据表
附件3:实习培养方案
附件4:地区编码表
附件5:数据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