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教师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教师 >> 正文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开展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5    点击:

各院(部):

   为表彰我校教师在教学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成栋教学荣誉奖评选奖励办法》,现开展2023年度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数量

1.教学质量奖:包括教学质量特等奖、教学质量一等奖、教学质量二等奖。教学质量一等奖、二等奖评选名额见附件1。教学质量特等奖全校评选10人(本科教学7人、研究生教学3人),由各院(部)从近两年教学质量一等奖获奖者中遴选候选人向学校推荐,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2.教学改革奖:包括教学改革先锋奖、教学改革优秀奖。教学改革奖优秀奖评选名额见附件1。教学改革先锋奖全校评选10人(本科教学5人、研究生教学5人),由各院(部)从近两年教学改革优秀奖获奖者中遴选候选人向学校推荐,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3.导师奖:包括十佳本科生导师奖、十佳研究生导师奖、优秀导师奖(包括:优秀本科生导师奖、优秀研究生实践导师奖、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奖)评选名额见附件1。十佳本科生导师奖全校评选10人,十佳研究生导师奖全校评选10人,由各院(部)从近两年优秀生导师奖获奖者中遴选候选人向学校推荐,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4.从教30年教师荣誉称号:各院(部)推荐人数不限。

5.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奖:评选数量不超过10个,各院(部)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6.优秀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奖:评选数量不超过5个,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个。

二、评选条件

申报个人和集体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一)教学质量奖

1.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学大纲和教案完整规范,考核评价方式公平有效,主讲课程至少讲授2个教学周期。

2.本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

3.教学效果好,申报人评选周期内各学期三级评价成绩均需达到90分,且至少有一学期三级评价成绩排名需位列本单位教师前50%;本科教学质量特等奖申报人有效期内督导评价结果还需达到“优秀”等级。

4.研究生教学质量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申报人应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经历,且应具有副高级别及以上职称,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为研究生课程制订了科学、可行的教学大纲,教学材料完整规范,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层次性和前瞻性;主持过校级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前3名,含第3名)的研究生课程、教材、教学案例、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二)教学改革奖

1.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目标,创新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积极探索智慧教育新形态,以信息技术创设教学环境、开展教学创新。

2.教学效果好,申报人评选周期内各学期三级评价成绩均需达到90分,且至少有一学期三级评价成绩排名需位列本单位教师前50%;本科教学改革先锋奖申报人有效期内督导评价结果还需达到“优秀”等级。

3.申报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高层次的教师教学竞赛,以教学竞赛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

2)积极推动科研反哺教学,及时把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

3)以“四新”建设理念为引领,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为主线,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4.申报研究生教学改革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申报人应为我校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及积极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人员(含心理健康、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通识课教师),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东北林业大学新时代卓越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在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法改革、精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实践教学、研究生创新创业、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主持过校级(前3名,含第3名)或省级及以上(前3名,含第3名)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近3年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研究生教改论文

(三)导师奖

1.师德师风高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学生启发和指导;对学生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持续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

2.申报本科生导师奖应完整指导过1届本科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帮助本科生进行学业规划,在选课、专业学习、专业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全方位的指导,激发学生专业归属感和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科研及教改课题研究,培养学生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3.申报研究生导师奖应完整指导过1届研究生的校内、外指导教师。规范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到位,正确履行指导职责;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实践教学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

(四)从教30年教师荣誉称号

截至2023年9月,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新增的从教工作满30年,德高望重,深受广大师生敬重与爱戴的一线教师。

(五)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奖

1.基层教学组织应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基层教学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2.基层教学组织成立2年及以上,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各院(部)能够为基层教学组织的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3.每个评选周期内,集体至少有1次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同时至少有3名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或承担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六)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奖

1.导学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全职研究生导师,团队的导师组成员应在科研领域联系紧密,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

2.参评导学团队在研究生德育建设和导学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导师团队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取得了高水平的科研业绩,已经毕业和在读的团队研究生在所在专业研究领域取得良好的成绩;

3.参评导学团队管理机制科学规范,团队在研究生导学思政、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可推广的经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本科教学荣誉奖:1.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近三年有教学责任事故,违规违纪、通报批评及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所在单位教学管理任务安排等情况;3.申报前四个学期内申报者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排名有两次位列本单位教师后5%;4.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位论文抽查评议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5.在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组织的课程评估中被认定为“待改进”。

三、评选与推荐

1.学院评选:教学质量一等奖、教学质量二等奖、教学改革优秀奖、优秀导师奖、从教30年教师荣誉称号等由各院(部)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并审查申报人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2.学院推荐:教学质量特等奖、教学改革先锋奖、十佳本科生导师奖、十佳研究生导师奖、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奖、优秀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奖等由各院(部)遴选候选人向学校推荐,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院(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

四、表彰奖励

获奖教师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按即将出台的《东北林业大学成栋教学荣誉奖评选奖励办法》执行。

五、评选要求

1.各院(部)需自行制定具体评价指标,要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评选推荐资格。

2.各院(部)将评选及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三天。

3.各院(部)请于2023年7月11日将《关于推荐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荣誉奖候选人的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申报表纸质版按本科生奖项与研究生奖项分类分别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基层教学组织集体及个人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全部佐证材料整理在一个PDF中,以“基层教学组织名称+佐证材料”命名,和申报表同时报送。申报表(附件3、4、5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ksy@nefu.edu.cn(本科生院);申报表电子版(附件78910发送至993789651@qq.com(研究生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广龙(本科生院) 82191972

孙雨薇研究生院) 82191652

附件:

1.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教学荣誉奖名额分配表

2.关于推荐东北林业大学教学荣誉奖候选人的情况报告    

3.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教学质量特等奖申报表

4.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教学改革先锋奖申报表

5.东北林业大学十佳本科生导师奖申报表

6.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申报表

7.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特等奖申报表

8.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先锋奖申报表

9.东北林业大学十佳研究生导师奖申报表

10.东北林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奖申报表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5日



上一条:【教师发展中心】关于推荐第十届黑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等比赛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教学科】关于2023年增设新型辅修专业、微专业 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闭

    •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院教务运行中心  黑ICP备19004777号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综合楼527  邮编:150040

    • 电话:0451-82190340 传真:0451-82190340 Email:adminjwc@ne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