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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5    点击: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检查我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态,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11周至第14周(5月14日至6月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常规检查

各学院(部)结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东林校教【2016】30号)、《东北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东林校教【2016】5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常规检查工作,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

(一)开展听课、查课、基层教学组织活动

各单位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重点检查实验课、青年教师和新教师(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未满两年)的课堂教学。各学院(部)应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听课情况,组织以专业或教研室为单位的基层教学活动(老中青传帮带、观摩教学、教学研讨等),及时解决问题,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推动教师整体教学水平提高。

(二)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各学院(部)对教师教学准备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教师教学工作的规范情况、教学安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案完成情况、教学方法改革运用情况等。重点检查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

(三)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

各学院(部)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对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等前期工作材料进行中期抽查。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防止毕业设计(论文)中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将采用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检测。

(四)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

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与服务,构建和谐课堂,同时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全体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热情,营造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专项检查

(一)专项检查阶段考试、期末考试试卷、毕业生论文(设计)、实验实习、教师授课等工作开展及质量情况。

(二)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座谈会的质量。学校将组织专人参加各学院(部)安排的座谈会活动。

(三)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私自调课或停课、请其他教师或研究生代课等情况;学生考试纪律和教师监考情况检查;教师组织上课情况;检查学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不认真和不服从教师管理等现象。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5月14日至5月21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对上学期各类文档、本学期教师教学准备文档及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工作材料进行自查;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听课、查课活动,并对教风与学风考风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5月22日至5月31日:学校将对各学院(部)的教学安排及教师课表的执行情况、教学秩序等方面进行抽查。

6月1日至6月8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反馈阶段。

各学院(部)应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实际,认真部署教学检查工作,研究和建立教学检查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力求将教学检查工作落实到整个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要认真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于5月16日前把有关座谈会的具体安排报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办公楼519室)。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撰写总结报告,与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并于6月8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其它检查材料装订成册,各学院(部)自己存档。

特此通知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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