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黑龙江省2023年本科教育工作要点》(黑教高函〔2023〕2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质量监控和过程管理,切实发挥一流本科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构建高质量课程体系,现就首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成效评价、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启动建设及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效评价工作安排
(一)评价范围
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首批和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已进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公示名单、且前期已获批省级一流课程称号的课程,需要参加成效评价。参加成效评价课程详见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评价建设成效汇总表。
(二)评价内容
以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为基础,坚持“两性一度”的建设标准,根据一流本科课程认定五年建设规划,对课程认定以来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挑战度、课程考核考试评价等方面的改革与持续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基本要求如下:
1.提高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阶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2.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3.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三)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预警3个等级。对未能达到持续更新完善要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将结果上报教育部。对出现同样问题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将予以预警直至取消称号,并缩减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四)组织实施
由省教育厅统筹组织实施。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由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分类开展成效评价,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成效评价由所属高校组织。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对高校开展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评价进行抽检。
成效评价采取观摩展示的形式,各相关课程负责人在完成材料填报后,须准备15分钟的建设情况介绍,通过线上直播方式面向已获批第二批课程和第三批拟申报课程教师开放,专家组在听取介绍后进行15分钟的问询,结合申报材料和现场展示情况给定评价结果。
(五)材料内容及提交要求
1.课程负责人填报《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表》(附件2),提交word版和签字盖章 PDF版。
2.课程建设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合成为一份(材料目录+具体佐证材料),提交PDF版。
3.如果课程负责人有变更,请填写《课程负责人变更申请表》(附件2),提交word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
4.课程负责人准备建设情况介绍PPT,汇报时间为15分钟,提交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提交时间、地点: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9日17:00前将课程建设成效评价相关材料(不包括PPT)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综合办公楼533室)。
二、启动建设工作安排
(一)启动范围
已公示的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启动未来五年建设计划。参加启动建设课程详见附件3:东北林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完善建设计划汇总表。
(二)组织实施
由课程所属高校组织实施,组织专家组采取答辩等方式对课程建设计划进行论证。
(三)材料内容及提交要求
1. 按照课程持续建设要求,完善、细化五年建设计划,填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书》(附件4),提交word版和签字盖章 PDF 版。
2. 课程负责人准备建设计划PPT,汇报时间为8分钟,提交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提交时间、地点: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9日17:00前将课程建设成效评价相关材料(不包括PPT)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综合办公楼533室)。
三 、申报遴选工作安排
(一)申报范围及类型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纳入202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课程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慕课品牌,构建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类别更加全面的精品慕课体系。
2.线下一流本科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或省级一流线上本科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5.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 申报数量
各单位择优推荐,每类课程原则上申报数量不超过3门,双一流学科建设学院每类课程可至多推荐5门。
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拟认定400~500门左右,含产教融合、专创融合、文化素质教育等专项委托一流课程(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三) 申报条件
1.推荐申报课程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已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已认定为2017年、2018年度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课程不再重复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果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一个教学周期。
2.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已入选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的负责人不宜担任同类型课程的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应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5年内无教学事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模板见附件5)。
3.具体要求可参考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5)、申报说明(附件5)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6)要求。
(四) 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谋划,充分挖掘课程特色和优势,精心打磨,高质量申报,重点推荐已有一定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课程。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填写《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5)、《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附件5)、《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按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3.学校参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附件7) 进行严格遴选并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天),按照推荐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候选课程。组织课程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系统填报和审核工作。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学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选,确定候选课程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对填报内容不真实,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 提交材料及要求
1.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申报书与相关签字盖章后的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电子版)。
2.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
3.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表。
以上材料与“说课”视频等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申报类型+课程名+课程负责人姓名命名;需提交Word版和签字盖章 PDF版。
4.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学院需排序)。需提交excel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
提交时请将所有课程材料存入一个文件夹,以单位简称+第三批课程命名。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4日17:00前将第三批课程申报遴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综合办公楼533室)。
四、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并填写附件9:拟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9日17:00前将《拟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综合办公楼533室)。
联系人:曹阳 侯卫萍 孔海辞
联系电话:82191664
本科生院
2023年6月5日